2015年7月初,瑞通公司對革什扎吉牛電站業務項目部的26名員工進行了2014-2015年年度考核。根據瑞通公司《員工考核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和要求,有兩名員工(顏X、楊XX)考核不及格。9月初,公司向每名員工公布了考核結果,并將考核結果上報業主方。
9月18日,瑞通公司派代表前往吉牛電站業務項目部,向項目部員工宣布了考核結果的運用,并就考核不合格員工的處理與業主方和員工本人進行了溝通,業主方決定退回兩名考核不合格員工,兩名員工由瑞通公司另行安排。
9月20日,兩名退回員工到瑞通公司報到。其中,楊XX由瑞通公司提供了新的工作崗位,并于10月9日到崗。顏X按規定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,公司予以合理的經濟補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