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x,女,2017年5月入職,是公司天鼎物業項目部沙灣物管業務部員工,于今年春節后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。公司人事部經辦人員第一時間了解其離職原因,并告知其按公司制度,需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。李x表示了解公司制度,但依然要立即離職,并同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責任。公司經辦人員勸導無效,最終按公司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。
李x,女,2017年5月入職,是公司天鼎物業項目部沙灣物管業務部員工,于今年春節后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。公司人事部經辦人員第一時間了解其離職原因,并告知其按公司制度,需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。李x表示了解公司制度,但依然要立即離職,并同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責任。公司經辦人員勸導無效,最終按公司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