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21日早上6點零3分,我司派遣至國家能源集團置業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的車管員李XX,在其所住小區內突發疾病猝死。事發后,我司領導與用工單位領導高度重視,立即組成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著手解決。用工單位第一時間慰問了去世員工家屬,瑞通公司成都業務部也不斷跟員工家屬溝通事發細節,積極幫助員工申請工傷保險和意外險的賠付。但由于該員工是因病猝死,也并非在上班途中發生事故,不屬于工傷保險賠付范疇,也不屬于意外事故的情況,故工傷和意外都未申請成功。員工家屬自行咨詢社保局,確定無法申請工傷和意外賠付以后,提出希望公司支付5萬元慰問金的要求。了解到員工家屬訴求后,領導小組第一時間開會討論,最后與員工家屬協商一致支付4萬元慰問金,并在當天下午把慰問金支付到了李XX家屬的賬戶。